鸡汤|偷外卖大学生和偷鸡腿妈妈:一样的鸡汤,一样的味道( 二 )


从整篇文章中随处可见的 , 不是这个大学生真正有多悲惨 , 而是作者在想象这个大学生有“多悲惨” 。 然后用这个虚构的“悲惨” , 来“伸张”所谓的“正义” 。
警方最后披露的事实更是啪啪地打脸:这个大学生不但有固定工作 , 还有租的房子 , 而他偷外卖的理由 , 竟然是“报复和占便宜” 。

看到了吧 , 他不是饿 , 他就是馋 , 就是懒 , 就是贪 , 就是坏 。
而把他个人的罪 , 说成是社会的罪 , 不是坏 , 就是蠢 。
作者看似大义凛然 , 还称与当地警方联系 , “个人愿意承担这个偷外卖的大学生所造成的经济赔偿 , 希望警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放他一码 。 ”我就想说:你是他爸妈 , 还是他的信用卡啊?如果他这次得到了宽恕 , 下次再犯呢?你能保得了他一时 , 能保得了他一世?这不是宽恕 , 这是纵容!
与此同时 , 该作者还开着赞赏 , 看赞赏的头像 , 应该收入不菲 , 没准儿帮大学生赔完后 , 还能有赚头 。 这不是拿大家的钱 , 送自己的人情吗?
还有一篇文章也类似:《寒门学子窃外卖遭刑拘:请为底层保留最后一分希望!》也在说什么:“一个人为了钱而犯罪 , 那么这个人有罪 。 但是 , 如果一个人为了饥饿而犯罪 , 那么整个社会都有罪!”




什么时候 , 小偷都成底层的希望了?别说他不是因为饿而犯罪 , 就算是因为饿 , 只要他手脚健全、年纪轻轻 , 跟这个社会就没有一毛钱关系!
对于偷外卖的大学生 , 不是不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 从轻发落 , 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 但决不能用道德的名义绑架法律 , 以贫穷的理由开脱犯罪 。
这样的文章 , 其逻辑坏就坏在:只要找到一个道德的名义 , 一个人就有了做坏事的理由;而且只要他够惨或者会卖惨 , 就理应得到社会的宽谅 。 说白了就是 , 满嘴的仁义道德 , 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
更鸡贼的是 , 把别人都说成有罪 , 自己就轻松地站到道德的制高点了 , 就显得清白且正义了 。
不要再提“偷面包” , 也不要再提冉阿让了 , 我们能够要求常人的 , 就是道德和法律 。 如果道德失灵 , 法律失效 , 我们丢的就不只是面包和外卖 , 而是秩序和人心了 。 就像我之前在谈“偷鸡腿妈妈”时说的:“我们真正需要的 , 不是感动 , 而是推动;我们必须要强调的 , 不是道德 , 而是规则 。 否则的话 , 穷也要穷得有新闻性 , 会成为我们社会习以为常的悲剧;偷也要偷得有时间点 , 会成为这个时代屡见不鲜的笑话 。 ”

【鸡汤|偷外卖大学生和偷鸡腿妈妈:一样的鸡汤,一样的味道】窃书算偷 , 偷外卖更是偷 , 不能因为是读书人就不算偷了 , 更不能因为穷就都成社会的罪了 , 这些本该是常识 , 非要拿出来说事儿 , 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就是拿着道德当生意 。 这样的人 , 比偷外卖的大学生还要可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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