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买卖交易细则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买卖交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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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普通商品房而言 , 经济适用房在价格上相对要便宜 , 但是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条件呢?具体流程是什么呢?可以交易买卖吗?
所谓经济适用房 , 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 , 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 , 免收土地出让金 , 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 , 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 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 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 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 ,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 , 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 , 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 , 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 , 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 , 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 , 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 。具体办法 , 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 , 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 , 购买一套一居室 。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 , 购买一套二居室 。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 , 购买一套三居室 。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 , 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 , 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 , 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 , 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
三、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 , 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 。因此 , 能否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 , 不取决于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 。
2、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 , 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 , 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 填写《上海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的 , 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 , 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 。
3、公示
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拆迁现场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 。
4、审核
初审过程中 ,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 , 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对 , 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 。初审通过的 ,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 , 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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