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业政策之茶政

 茶政[Tea policy] 中唐以后历代政府对茶的种植、加工、收储、运输、销售、榷税、缉私等各项管理工作之总称 。
内容包括:茶业政策的制定, 茶事体制的调研, 各级茶事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茶官的任免、考查、赏罚, 茶政法规的制定颁行, 茶税的征收管理, 茶叶生产、流通及消费体制的建立、调整, 名茶、贡茶的开发上供, 茶马贸易机构、数额、比价的确定调整等 。 茶政与历代的财政、国防、文化及社会生活等密切相关 。 茶政较完备、严密者, 首推宋代 。
宋代茶叶行榷之时, 仍行通商之法 。 或商或榷, 一切以增加财政收入、安边和军需为前提 。 在垄断茶利方面, 原中原市场所售末茶, 均由茶商自行加工 。 元丰中, 在汴河等京周河岸, “修置水磨”, 禁“在京茶户擅磨末茶”, 唯许“赴官请买”, 都提举汴河堤岸司, 兼管水磨茶事 。
【茶业政策之茶政】雍熙后, 北方边境连连用兵, 粮饷匮缺, 便将榷货务原收金帛, 多改“令商人人刍粮塞下, 酌地之远近”付给茶叶, 推行所谓“交引制” 。 这些措施和改革, 对缓解当时宋政权财政和国防危机, 起到一定作用 。 元、明、清三代制定和改革财政, 也均以敛财、强兵、安边和满足人们生活需要为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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