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难以处理的心理因素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
为什么婆媳关系不大容易相处和谐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从婆媳对儿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恋母情结”等角度去解释 。当我们尝试用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去分析时,又会得到什么结论呢
婆媳双方常常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结果两方都不满意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中国人在对各种人际关系分类时,会采用一个双维度的标准 。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身份角色的距离,一个维度是关系中两个人的真情交换和义务履行的均衡 。
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 。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
对此,着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 。意思是说,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 。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 。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
一般来说,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而且还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 。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需要四面应付 。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 。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
【婆媳关系难以处理的心理因素】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 。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 。媳妇心里会想,我们之间没有交情,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因为结婚,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 。婆婆心里会想,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就是一家人了,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两方都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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