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事件 马加爵的事件


马加爵事件 马加爵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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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加爵事件 马加爵的事件】1、马加爵1997年至2000年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 。
2、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 。
3、2004年02月13日晚杀一人 。
4、2004年02月14日晚杀一人 。
5、2004年0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
6、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
7、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
8、2004年0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
9、2004年0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 。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
10、2004年03月0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
11、2004年03月06日 马加爵父亲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 。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
12、2004年0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
13、警方查明,0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0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 。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07时 。
14、2004年03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 。
15、2004年03月15日晚0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
16、2004年0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0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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