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两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吗?


违建两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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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 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前款规定的期限 ,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 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 , 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项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 , 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 , 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 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 ,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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