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的法律不实行陪审团制度?

原因如下:
1、陪审团制度早已在英美国家开展多年 , 特别是英国 , 陪审团的权力甚至大于法官 , 他们行使事实认定权 , 即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 而法官行使法律适用权 , 对嫌疑人适用法律量刑等进行判决 。陪审团作出的事实认定 , 法官不得轻易推翻 。
2、在中国 , 推行人民陪审团确实没有给予陪审团实质性的裁判权 , 但是推行这项工作最重要的意义是让更多公民零距离地接触司法审判 。不仅仅是道听途说、无障碍旁听、浏览网上文书、看视频直播 , 而是真正参与进来 , 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3、人民陪审团制度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内在要求 , 是人民群众理性表达民意、有序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 , 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弥补现行人民陪审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人民陪审团制度具有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 。

为什么中国的法律不实行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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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的相关情况
1、陪审团的作用是厘清事实 , 对法官进行监督 , 预防司法腐败 , 避免公民权利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侵犯 , 更加权衡地对待证据 , 从而就有可能做出更加公正的判决 。
2、至于陪审团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①陪审团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是作为某种隐蔽的社会偏见者的容纳者 , 所以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也可能给判决带来偏见;
②但瑕不掩瑜 , 就社会正义来说 , 陪审团本身可被看作是一个重要平衡器 , 就是说陪审团的人民性使陪审团能够通过证人证据以及自己的潜意识来有意识地观察世界所发生的事实 , 从而站在警察或社会大众所要求的角度上来作出解释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陪审团制度
【为什么中国的法律不实行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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