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规定: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2019年临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2019年临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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