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全面了解其上市条件 深圳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与现行核准制的区别
1、创业板可以允许非盈利企业上市 , 但设有一年过渡期 。
2、实行以信披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必须符合严格的信披要求 , 发行人是信披第一责任人 。
3、新股发行价格、发行规模、发行节奏 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机制 。
4、投行机构和保荐人要在定价承 销上有所突破 , 中介机构要加强职业操守 。
5、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 , 解决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 , 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
二、注册制实施
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共 10个工作日) , 深交所接收证监会创业板在审企业的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在审企业通过深交所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 , 在审企业报送申请文件时 , 应当将前期反馈意见回复等文件一并报送 。在审企业及其保荐人无需提 交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相关申请文件 。深交所按该企业在证监会的审核 阶段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 。未在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新申报企业 。
三、企业选取
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 , 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 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创业板上市企业负面清单: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 , 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 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1、负面清单行业: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纺织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一般企业选取标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 依法经交易 所发行上市审核 , 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
改革初期盈利性要求:创业板预留了一定的改革过渡期 , 标准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发布之日(2020年6月12日发布)起一年内暂不实施 。
标准一 净利润
n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n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标准二 市值 净利润 营业收入
n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n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n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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