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
■很羡慕现在有些同行,将“食色性也”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性也”,集中精力写“色”而不写“食”。因此,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
老百姓喜欢美食,比如北京小饭馆的“卤口条”,广东路边档的“烧腊猪脷”,都属于大快朵颐、淋漓酣畅的享受。
虽然,吃惯大众食品的那张嘴,吃高档一些的美味佳肴,应该不会有障碍,但是,吃过“鸡舌羹”,吃出刁钻胃口的张居正,要他在前门外小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铺,坐在油脂麻花的桌子板凳上,夹一大筷子“卤口条”塞满嘴,喝那种又辣又呛人的“二锅头”,我想,他会敬谢不敏的。同样,吃过“酒糟鸭信”,颇讲究精致吃食的贾宝玉,要他在上九下九哪条小马路的摊档食肆,满嘴流油地品尝“烧腊猪脷”,饮那种一股中药味的“五加皮”,肯定会大摇其头,并对他的小厮茗烟说:把马牵过来,还是回府去吧。
什么人吃什么、不吃什么,也许没有绝对的界限。但是,古时候什么阶层吃什么、不吃什么,还是有一定的规矩章法可寻的。
当年,明朝高官张居正奉旨还乡,从北京经大运河,下江南,再去湖北江陵老家。一路上,大州小县,谁不找最好的厨子,做最好的菜,七碟八碗,山珍海味,呈供上来,努力拍他的马屁。可是,张首辅反倒皱着眉头说:没有一道菜是我想下筷的。
《红楼梦》第十九回,贾宝玉被他的小厮茗烟带着,偷偷地跑到袭人的家里去玩。“花自芳母子两个恐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子,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不敢乱给他东西吃的。’”这两个人的饮食好恶的标准,就反映了中国饮食文化的区别。
曹雪芹接着写道:“彼时他母兄已是忙着齐齐整整地摆上了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回去的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说着,捻了几个松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给他。”这个细节挺传神,写出了饮食文化上那种能感觉得出来,却很难条理化、具体化的差别。虽说着墨不多,却已表现充分,寥寥数笔,印象深刻。“老北京”有句谚语,说得有点刻薄,然而,却是一种历史、一种沿革、一种很具沧桑感的总结:“三代为宦,方知穿衣吃饭。”
忽然想起,我在江南一座古城,一家老字号菜馆,品味一次“红楼宴”的经历。
说实在的,我非常佩服曹雪芹,其中有一点尤其令人惭愧的,假如我又穷又饿,只能食粥,那么,绝对写不来《红楼梦》中的餐饮,毕竟,我没有那份经受得住自虐的定力。
那天,入席,未举杯拿筷。光看到那副陈设、那些杯盘、那套酒具,那些已经放置在转盘上的冷盘,我就忍不住对一位现已故去的前辈讲,一个饥饿的作家,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写一桌珍馐佳肴,不知他嘴里,会是什么滋味?他肚中,会是什么动静?他的饥饿反射神经,会是怎样的反应?恐怕,那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前辈对我莞然一笑,说:“你成不了曹雪芹。”
这种在重新回味中的精神会餐,是对自己加倍痛苦的折磨。因此,他几乎没有写完这部书,就“泪尽而逝”。这种在物质与精神上对生命的双重磨耗,自然也就只有提前死亡的结局了。
很羡慕现在有些同行,将“食色性也”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性也”,集中精力写“色”而不写“食”。因此,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
看来,当代文人把曹雪芹写吃的传统丢了,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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