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简介 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五 )



出口信用险项下授信
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客户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银行为其提供短期资金融通 。
出口到高风险地区或向陌生进口商出口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的、尤其是赊销结算的客户 。
填补了客户现金短流层;银行规避了进口商的信用风险、收汇风险和贷款损失风险 。
注意保险免赔条款可能对银行产生的影响;赔款转让协议中,应约定保险公司对保单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赔款直接支付授信给银行 。

三、供应链金融涉及的监管法律和文件
涉及的法律包括《商业银行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第88号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建立防范和制裁逃废债务制度的通知》等 。
八部委2016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条件》中,特别提出要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 。具体内容如下:
“三、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
(九)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 。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建设,改进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特许经营权项下收益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租赁、保证金质押、存货和仓单质押等登记服务 。推动更多供应链加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 。建立应收账款交易机制,解决大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资金问题 。推动大企业和政府采购主体积极确认应收账款,帮助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 。
(十)探索推进产融对接融合 。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 。探索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 。支持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为产业链上下游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积极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有效防范风险,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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