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生效期


1、定义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 经保险人同意承保 , 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 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 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 ,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
2、注意事项
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 , 也就是说 , 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 。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 , 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 , 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 , 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 , 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 。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
【保险合同生效期】
3、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一个事实问题 , 而其生效却是个法律问题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开始发生效力 , 当事人开始受该合同条款的约束 。

重要界点

关于合同的成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关于合同的效力 ,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 自成立时生效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 依照其规定 。由此可见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 。

一般情况下 , 合同成立即生效 。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同时规定 , 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 , 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 , 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 , 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 , 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 , 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 , 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 , 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 , 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 , 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 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 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 并在保险单或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议同意 , 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

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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