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中国科协所属211家学会发布学术出版道德公约

(采访人员高雅丽)2月15日,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会上,中国科协所属211家全国学会发表了《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学术出版道德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旨在加强学术共同体自律,恪守学术出版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生态,保障我国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倡议广大论文作者、审稿人和编辑出版人员共同遵循 。
《公约》倡议,遵守科研活动规范,确保研究成果真实可信 。确保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实验的可重复性;不有意夸大研究成果和学术价值;不向公众传播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科研成果发表后,要及时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不隐瞒技术风险,要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场认 。
《公约》提出,要恪守出版伦理道德,确保论文撰写诚信规范 。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利益、违反法律或违背道德的科研活动 。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通过第三方购买、代写、代投论文,以及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论文署名和排序应基于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确定,不在无实质学术贡献的论文中“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信息;在引用他人论著时,应遵从合理引用、规范引用的原则,反对友情互引用、合作互引用、审稿拉引用等情形 。
《公约》强调,严守论文评审要求,确保出版过程客观公正 。期刊应按照本刊办刊宗旨和要求,拒绝接收不符合本刊发文范围的稿件 。稿件评审专家、评估人员、期刊编委或编辑等人员要恪尽职守,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稿工作;不接受或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评审、咨询活动;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抵制各种人情稿、关系稿;在稿件评审活动中不委托他人代为评审,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稿件;不泄露或剽窃所审稿件内容,不利用审稿谋取私利 。
【公约|中国科协所属211家学会发布学术出版道德公约】《公约》倡议,坚守学术道德底线,确保论文发表真实可靠 。所收稿件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坚决抵制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 。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确实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方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 。如发现已发表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严重差错等问题,期刊应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及时通过发布撤稿声明、更正启事或公开致歉信等方式进行纠正,并通知收录有关论文的数据库予以更正 。
中国科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取得显著进步,学术论文的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高被引论文总量持续增长,但是论文撤稿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公约》旨在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自律功能,对于学术论文发表中的一些新问题强化共识规范,引导科技工作者和期刊从业人员共同抵制学术不当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

    推荐阅读